市政工程檢測控制要點之市政給水和污水處理工程:1、地基與基礎工程(1)檢查現場施工質量,佳木斯建筑物變形觀測主要包括:樁基施工質量;鋼筋制作與安裝質量;混凝土澆筑與外觀質量;砌體施工質量;混凝土和砂漿試塊留置情況。(2)抽查質量控制資料,主要包括:施工方案及審批;建筑物變形觀測中心 原材料合格證書、檢驗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復試報告;天然地基驗槽記錄、人工地基承載力試驗檢測報告及回填密實度試驗報告;樁基成孔、鋼筋籠質量、樁位及混凝土強度、樁長、樁徑;樁基施工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樁基檢測報告;地基與基礎工程驗收記錄。2、構筑物檢查現場施工質量,主要包括:模板及其支架安裝質量;鋼筋品種及規格、制作、連接、安裝質量;混凝土澆筑質量和外觀質量;標養試塊制作和同條件試塊留置情況。
佳木斯建筑物變形觀測市政工程檢測控制要點之市政排水工程,1、檢查現場施工質量,主要包括:溝槽開挖質量;管道基礎施工質量;管道外觀和敷設質量;溝槽回填質量。2、抽查質量控制資料,主要包括:施工方案及審批; 原材料合格證、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復試報告;功能性試驗(閉水試驗)、變形量檢測及管道高程;溝槽回填壓實度試驗;平基、管座砼配合比及抗壓強度。3、根據實際情況抽查內容:管道墊層施工質量;管道軸線與高程(坡度)及管道接口質量;檢查井砌筑粉刷質量,井內輔助設施質量。建筑物變形觀測中心市政工程檢測控制要點之管道工程(含給水、燃氣、熱力),檢查現場施工質量,主要包括:管道基礎、支墩、支架施工質量;管道及連接件外觀質量、幾何尺寸、連接和防腐質量;設備安裝質量。
佳木斯建筑物變形觀測在基坑開挖前制定系統的監測方案,在開挖及地下結構施工中,用科學的儀器、設備和手段對支護結構、周邊環境(土體、建筑物、道路、地下設施等)的位移、傾斜、沉降、應力、開裂、基底隆起及地下水位的動態變化、孔隙水壓力變化等進行綜合監測。并對監測數據進行整理與分析,比較勘察、設計所預期的性狀與監測結果的差別,對原設計成果進行評價并判斷現有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建筑物變形觀測中心通過反分析法計算和修正巖土力學參數,預測下一施工階段可能出現的新動態,為施工期間進行設計優化和合理施工提供可靠信息,對后續開挖提出建議,對可能出現的險情進行及時預報,當有異常時立即采取必要技術措施,防患未然,確保安全。
市政工程檢測控制要點之市政橋梁工程:1、樁基礎(1)檢查現場施工質量,佳木斯建筑物變形觀測主要包括:樁基成孔質量;鋼筋籠制作安裝質量;樁徑;樁頭處理質量;預制樁外觀質量和接樁質量等。點我:領取工程大禮包2、現澆混凝土結構。3、裝配式結構(1)檢查現場施工質量,主要包括:構件幾何尺寸、外觀質量和安裝質量。4、砌體結構(1)檢查現場施工質量,主要包括:砌體幾何尺寸和外觀質量;組砌方法;砌筑質量;砂漿試塊留置情況。(2)抽查質量控制資料,建筑物變形觀測中心主要包括:原材料合格證書、檢驗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復試報告;砂漿配合比、砂漿強度檢測報告。5、鋼結構查現場施工質量,主要包括:構件幾何尺寸和外觀質量;焊接(螺栓連接)外觀質量;涂裝質量。
支護結構沉降觀測,佳木斯建筑物變形觀測可按常規方法用DSI型精密水準儀對支護結構的關鍵部位進行沉降觀測。立柱樁沉降監測點直接布置在立柱樁上方的支撐面上。每根立柱樁的沉降量、位移量均需測量,特別對基坑中多個支撐交匯,受力復雜處的立柱應做為重點測點,對其變形與應力進行配套量測。支護結構應力監測,建筑物變形觀測中心選擇設計荷載較大或相對危險部位的支護樁(墻),用鋼筋應力計對樁(墻)身鋼筋和地圈梁(帽梁)、腰梁鋼筋中較大應力斷面處的應力進行監測,防止支護結構的結構性破壞。支護樁(墻)彎矩測點應選擇基坑每側中心處布置,深度方向測點間距一般以2.0m~5.0m為宜。支撐結構受力監測,選擇受力較大部位的土層錨桿或內支撐進行監測。
混凝土結構實體檢測對涉及混凝土結構安全的重要部位,應進行結構實體檢驗,結構實體檢驗應在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見證下,佳木斯建筑物變形觀測由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實施,承擔結構實體檢驗的試驗室應具有相應的資質。結構實體檢驗的內容應包括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約定的項目,必要時可檢驗其他項目。建筑物變形觀測中心對混凝土強度的檢驗,應以在混凝土澆筑地點制備,并與結構實體同條件養護的試件強度為依據,混凝土強度檢驗,用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養護和強度代表值應符合“結構實體檢驗用同條件養護試件強度檢驗”的規定,對混凝土強度的檢驗也可根據合同的約定,采用非破損或局部破損的檢測方法,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