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質量鑒定之規劃、勘察、設計質量鑒定,規劃、勘察設計質量鑒定發生在業主或建設單位與勘察設計單位之間的民事糾紛中,虎林工程檢測勘察設計質量問題一般較難直接發現,通常都是由其他問題,如成品質量、工程事故牽涉出來。規劃、勘察、設計質量的鑒定依據是國家現行設計規范和勘察規范。同施工質量的鑒定不同,勘察設計質量的鑒定結果無法得出一個總的結論,只能對不符合規范條文的內容逐條列出,強制性條文和一般性條文。專業工程檢測規(gui)范(fan)、勘察設(she)計過程中的施工圖紙(zhi)審(shen)查(cha)、消(xiao)防審(shen)查(cha)和規(gui)劃(hua)審(shen)查(cha)等是(shi)在(zai)設(she)計圖紙(zhi)補正式采用前進行的,屬于事前檢查(cha),旨在(zai)提高設(she)計質量。由審(shen)查(cha)單(dan)(dan)位將不(bu)符合現(xian)行規(gui)范(fan)要求的內容反饋給原(yuan)設(she)計單(dan)(dan)位進行整改(gai),帶有指導性(xing)的建設(she)性(xing),設(she)計單(dan)(dan)位并不(bu)需要為設(she)計欠缺承(cheng)擔(dan)責任(ren)。而規(gui)劃(hua)、勘察設(she)計質量的鑒定是(shi)一種責任(ren)追(zhui)究。
在現場原型試驗基礎上,同時基于一些理論假設和工程實踐經驗并加以綜合分析才能最終獲得檢測項目結果的檢測方法。虎林工程檢測聲波透射法是在樁內預埋縱向聲測管道,將超聲脈沖發射和接收探頭置于聲測管中,管中充滿清水作耦合劑,由儀器發出周期性電脈沖通過發射探頭發射并穿透混凝土,被接收探頭接收并轉換成電信號。工程檢測機構由(you)儀器中的(de)(de)測量系統測出超聲(sheng)脈沖(chong)穿(chuan)過樁體(ti)所需時間、接(jie)收波幅(fu)值、接(jie)收脈沖(chong)主頻率、接(jie)收波形(xing)及頻譜等參數(shu)。最后由(you)數(shu)據處理(li)系統按判斷軟(ruan)件對(dui)接(jie)收信號的(de)(de)各(ge)種參數(shu)進(jin)行綜合判斷和分析(xi),即可對(dui)混(hun)(hun)凝(ning)土各(ge)種內部缺陷(xian)的(de)(de)性質、大小、位置作出判斷,并給出混(hun)(hun)凝(ning)土總體(ti)均勻性和強(qiang)度等級(ji)的(de)(de)評價指標。
支護結構沉降觀測,虎林工程檢測可按常規方法用DSI型精密水準儀對支護結構的關鍵部位進行沉降觀測。立柱樁沉降監測點直接布置在立柱樁上方的支撐面上。每根立柱樁的沉降量、位移量均需測量,特別對基坑中多個支撐交匯,受力復雜處的立柱應做為重點測點,對其變形與應力進行配套量測。支護結構應力監測,工程檢測機構選擇設計荷載(zai)較(jiao)大或(huo)相對危險(xian)部位的支護樁(zhuang)(墻),用鋼筋(jin)應力(li)計對樁(zhuang)(墻)身鋼筋(jin)和(he)地圈梁(liang)(帽(mao)梁(liang))、腰梁(liang)鋼筋(jin)中較(jiao)大應力(li)斷面處的應力(li)進(jin)行(xing)監(jian)測(ce)(ce),防止支護結構的結構性(xing)破壞(huai)。支護樁(zhuang)(墻)彎矩測(ce)(ce)點應選擇基(ji)坑每側中心處布置,深度方(fang)向測(ce)(ce)點間距一般以2.0m~5.0m為(wei)宜。支撐(cheng)結構受力(li)監(jian)測(ce)(ce),選擇受力(li)較(jiao)大部位的土層錨桿或(huo)內支撐(cheng)進(jin)行(xing)監(jian)測(ce)(ce)。
成品質量鑒定一般發生在開發商與商品房購者之間的民事糾紛之中。盡管住戶發現房屋質量問題大多是從施工質量,特別是外觀質量開始,如屋面漏水、粉刷層脫落等,但房屋質量不僅與施工質量有關,還涉及勘察、設計質量。成品質量的司法鑒定需要分析質量問題的原因,虎林工程檢測以確定責任人,成品質量涉及到勘察、設計、施工、管理等各個環節,找出具體的原因成為鑒定工作的重要內容。房屋的成品質量鑒定適用標準是一個值的探討的問題。成品質量涉及到勘察質量、設計質量和施工質量,似乎可以分別對照國家的勘察規范、設計規范和施工驗收規范,評價其符合度,工程檢測機構但根據《關(guan)于審(shen)理(li)商品(pin)房買(mai)賣合(he)(he)同糾紛案件(jian)適用法律若(ruo)干問題的解釋》,如果購買(mai)的商品(pin)房因質(zhi)量問題嚴重(zhong)影響(xiang)正(zheng)常(chang)居(ju)住使用,法院應支持買(mai)房戶解除房屋買(mai)賣合(he)(he)同。